违约责任是银行从业法律科目核心考点,而定金罚则与违约金的适用规则,每年都会设置陷阱考题。考生仅凭主观认知答题,不了解法律明文规定,极易选错答案,理清二者适用边界,就能轻松拿下这类送分题目。
违约金是合同双方提前约定好的违约补偿金,一方出现违约行为,需按照约定金额赔付对方,主要用于弥补守约方直接经济损失。定金是合同订立前支付的履约担保金,适用定金罚则:给付方违约无权追回定金,收受方违约需要双倍返还定金。二者均属于法定违约责任承担形式,设立目的都是约束双方履约。
根据《民法典》合同编明确规定,定金和违约金不可以同时主张赔付。法律设立该规则,核心目的是防止守约方借助一次违约行为获得双重赔偿,造成不当得利。即便合同中同时标注定金条款与违约金条款,守约方也只能二选一,自主选择赔付金额更高的一种方式维权。
很多考生混淆三类违约赔付方式,除了定金和违约金不可并用之外,定金或违约金均可单独搭配损害赔偿金同时索赔。简单区分:同类违约赔付二选一,违约赔付+实际损失赔偿可叠加。在备考过程中,可以借助顿虎银考法条速记表格,分清三类赔付方式的适用区别。
